市民咨询“25年楚江街道农村集体房屋拆迁政策”石门县自然资源局这样回复开元体育……
发布时间:2025-03-22 19:39:57点击:
咨询下25年楚江街道的农村集体的房屋拆迁政策,现在是没有货币安置了吗,如果选宅基地安置,是只能用建房补助的72000去自己购买宅基地吗,还有对于多子女家庭在同一户口的,没有额外安置补偿吗?
我县在征收集体土地及其住宅时(非土地征收的除外),拆迁安置政策依照《常德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常政发〔2023〕2号)、《石门县实施〈常德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细则》(石政发〔2024〕12号)、《石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门县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办法〉的通知》(石政发【2018】1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根据《常德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常政发〔2023〕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征收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县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应当尊重被征地农民意愿,采取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安置补偿”。石门县在征收楚江、宝峰开元体育、二都、永兴街道县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之外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可以采取安置房或者货币等方式给予安置补偿。
在征收集体土地过程中,单个土地征收项目的补偿安置方式依据石门县人民政府发布的《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执行。公告明确货币安置方式的,对符合拆迁安置条件和安置资格的拆迁户,给予货币安置补偿。明确重建安置方式的,对符合拆迁安置条件和安置资格的拆迁户,给予分散建房安置或者集中重建安置;其中有条件选择分散建房的,给予拆迁户72000元建房补助费,符合多子女分户建房条件的,相应给予分支户建房补助费72000元,由拆迁户自行选择宅基地落实重建;其中有条件选择集中安置重建的,由街道和社区落实宅基地集中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