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10起典型案例 崇州法院一案例开源体育入选
发布时间:2024-01-20 05:23:25点击:
典型案例:崇州市道明镇协和社区四个居民小组与李某某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案
2022年8月,崇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崇州市人民法院递交《支持起诉书》,称崇州市道明镇协和社区有200多亩土地处于“非粮化”,且承租人李某某长期拖欠农户租金,该社区居民小组多次与承租人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故依法支持其提起诉讼。
2010年9月30日,李某某与原告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约定由李某某承租位于崇州市“天府粮仓”核心示范区范围内的264.9亩土地,租赁期限17年。合同履行期间,李某某将土地用于种植园林绿化树木,因管理不善,该地块树木枯死、土地荒芜、杂草丛生,被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认定为抛荒地,建议“退树还耕”。同时,李某某仅向原告支付了15万元租金,2021年起未再支付租金。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原告提起诉讼,要求李某某给付拖欠租金52.4508万元并解除合同,将土地进行复垦复耕。
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经过联动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意见:解除双方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李某某返还该合同项下承租的全部土地,出售承租土地上的树木等附作物抵偿租金。经人民法院督促,当事人双方积极履行调解协议,案涉土地已全部完成复垦复耕,成为优质水稻田。
本案是人民法院依法调解解除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收回抛荒地、退树还田、守护“天府粮仓”的典型案例。农村中由于疏于管理形成的抛荒地,极易导致土壤退化、水源污染、生态破坏,严重影响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农田生产能力的提高。依法整治农用地抛荒问题,推进科学复耕复种,对于严守耕地红线、让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意义重大。本案中,市人民法院积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督促被告人归还案涉土地开源体育,处理土地附着物,开展复垦复耕,帮助十万亩粮食高产稳产高效综合示范基地收回抛荒地264.9亩,对于坚决制止耕地闲置浪费现象,杜绝变相“非粮化”“囤地”“抛荒”等现象,促进耕地保护与修复,盘活耕地资源等均具有重要意义。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原告居民小组长代表400余名居民向市人民法院送来锦旗,被告李某某也向承办法官发来信息,均对法官细致、耐心,公平、公正办案表示感谢。
近年来,崇州市人民法院始终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全面对接乡村振兴,提出司法服务保障措施,不断加强农业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为崇州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核心示范区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